內蒙古阿拉善左旗巴潤別立鎮上海嘎查大疙瘩山石灰巖礦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682號令)等文件的有關規定以及相關要求,阿拉善左旗瀛海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委托中農康大生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現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第九條,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在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過程中,應當在報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或者重新審核前,進行第二次公示,向公眾公告本項目相關情況,并征求意見。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內蒙古阿拉善左旗巴潤別立鎮上海嘎查大疙瘩山石灰巖礦項目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政府所在地巴彥浩特鎮以南(178°)直距約70km處。
項目概況:本項目將礦區劃分為兩個采區進行開采,開發方案采用的資源量儲量為42983.02萬t,一區采用的資源量儲量為21173.33萬t,二區采用的資源量儲量為21809.69萬t。礦山建設規模為年采礦石量500萬噸,全礦區平均剝采比0.18m3/m3,礦山服務年限為76年。開拓運輸方案:采用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方案??偼顿Y為6487.18萬元。
本項目占地面積4.7157km2,僅進行礦石的開采,開采后礦石依托現有破碎廠進行加工處理;礦區在采礦權范圍內共設置兩個采區,露天采區為劃定開采范圍內開采境界范圍,一采區首采礦層1610m標高以上為深凹露天,共劃分8個臺階,采場臺階高度12m。二采區首采礦層1660m標高以上為深凹露天,共劃分7個臺階,采場臺階高度10m(并段后采場臺階高度20m)。
項目的建設符合當前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當地總體規劃。項目建成后,減少大氣和廢水污染物的排放,環境效益顯著。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廢氣環境影響
本項目運營期大氣污染源主要為表土剝離產生的粉塵、采礦鉆孔粉塵、爆破產生的少量廢氣及粉塵、錘破工作粉塵、排土場揚塵、運輸揚塵、裝卸車揚塵、產品堆場粉塵。
(2)廢水環境影響
項目沒有生產廢水產生,項目廢水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
(3)噪聲環境影響
本項目的高噪聲設備主要來自運輸車輛和采礦作業。采礦作業噪聲主要為鉆孔作業、破碎錘等;交通噪聲主要為礦石運輸車輛產生的。設備噪聲源多為固定、連續聲源,噪聲源強85~100dB(A)。
(4)固廢環境影響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職工生活垃圾和廢土石。
(5)生態環境影響
項目生態影響主要有工程占地對土地利用的影響、地表清理對地表植被的破壞、水土流失影響及對土壤的破壞。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達標排放情況
1、大氣環境
露天礦大型設備采掘、大塊石破碎、排土作業產生的粉塵,采用灑水等措施進行控制;穿孔爆破產生的粉塵通過爆破控制技術進行控制;礦區道路采用泥結碎石路面,車輛限載,篷布苫蓋、密閉,減少道路揚塵污染。排土階段適當碾壓,當排土場達到最終設計標高,平盤上形成一定面積時,在不影響排土作業的條件下及時綠化。降低料斗高度,并對場地進行灑水減少揚塵的產生,同時禁止在大風天氣進行裝運作業。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能夠達標排放。因此項目各項廢氣經過治理后,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水環境
項目沒有生產廢水產生,項目食堂產生的生活污水經過隔油池處理后與職工宿舍產生的污水一同進入破碎站設置的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林地施肥,廢水均不直接外排,對地表水影響。
3、環境噪聲
本項目為露天采選項目,噪聲主要包括礦山在開采過程中,穿孔、鑿巖生產設備運行、儲運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對環境產生的影響。項目對主要噪聲設備安裝基礎減振等措施以減少礦區噪聲污染,同時盡量避免機械空轉,經距離衰減后,場界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投產后主要固體廢物為剝離表土及廢石和職工生活垃圾。
辦公生活區設置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拉運至當地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礦區剝離的表土量運至排土場集中堆放,用于閉礦后覆土、播撒草籽進行土地復墾。產生的廢土石部分用于礦區平整及修路,部分用于閉礦期凹陷采坑處回填。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選址和平面布置合理,符合烏海市總體規劃要求。通過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營運階段采取一定的環境保護措施后,工程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可得到有效控制和減緩,并降至環境能接受的程度。
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看,在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嚴格環境管理的前提下,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查閱環境影響報告和相關信息的方式
如果需要查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咨詢項目有關信息,可于本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環評單位或者建設單位咨詢、查閱環評文件可公開版本。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一)征求公眾意見范圍:包括受建設項目影響范圍內的居民、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
(二)主要事項:您對周圍環境質量現有狀況的滿意程度;您認為該項目建設對當地產生的有利影響;您認為該項目建設對當地產生的不利影響;您對該項目建設最擔心的環境問題是什么;建議采取何種措施降低工程建設可能帶來的環境問題;您是否同意該項目的建設;您對該項目建設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需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情況
建設單位:阿拉善左旗瀛海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金波
聯系地址:阿拉善左旗巴潤別立鎮上海嘎查
電話:18009568518
(2)環評單位情況
評價單位名稱:中農康大生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證書編號:國環評證乙字第1077號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158號1幢6層6145號
聯系人:劉海奇
電話:17678002190
郵箱:1689398829@qq.com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郵件、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反映意見和建議。
本次公示,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2月3日。
阿拉善左旗瀛海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1月24日